济南市公积金新规: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 济南市将实现“零材料”办理 记者2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称国管中心)了解到,今年9月1日起,国管中心大幅简化职工购买济南地区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其中,占业务量60%的购买济南地区二手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只需通过身份验证即可实现“零材料”办理。 此外,对于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将实现“零材料”办理。这意味着,今后职工在办理上述三项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就可以了。国管中心表示,对于其他需要公积金提取的情况,如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中心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进一步简化这类业务的提取手续。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文章编辑:济南公积金代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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