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担保费什么时候交?济南bst365大陆投注_365买球官网入口_365bet的官网是多少 服务网小编介绍,10月份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于10月份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一项内容包括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可选择两个自然人担保,或者选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部分人都会被迫选择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就产生了担保费用。收费金额是由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费率三项相乘得出。比如一个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的职工,其担保费率为1.2‰,担保费也就是7200元。这对一个工薪阶层的市民来说,是笔不小的支出。案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保证担保暂行办法
担保公司承担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全部清偿时止。
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未履行住房公积金还贷义务的,由担保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担保公司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时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贷款银行在未收到借款人还款本息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在接到《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借款人未履行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继续未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义务的,担保公司按月向受托贷款银行支付借款人每月应付贷款本息,直至借款人转为正常还贷状态时止。
担保公司按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向借款人进行追偿。追偿的金额为担保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的金额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