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市民向锦州市8890民心网政务便民综合服务平台咨询,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进行提取。
接到此问题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答复:按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积金管〔2013〕2号文件规定,我市公积金提取范围为以下9项: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退、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5.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的。
8.本人、配偶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一方婚前以现金形式购房,婚后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其配偶可用该房产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