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低,买房时可以为职工带来不少实惠,但以前要缴纳公积金得单位统一办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享受这一福利是不受政策允许的。不过,这一局面有望被打破。12月1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昆明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允许无固定用工单位的个人缴纳公积金,并对适用的人群、缴存公积金需要提交的资料、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办法等做了说明,相关的管理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自由职业者等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管理办法》,在昆明市无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在具有昆明市户籍或取得昆明市居住证,且在昆明市正常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或以上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提取和使用参照现行规定执行。
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4种资料,即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近一年城镇基本养老金缴费证明以及就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属于个体工商户雇员的,提供劳动手册;属于其他自愿缴存人员的,提供个人从业情况声明)。已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自愿缴存者,沿用已有的账户。
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10%
《管理办法》明确:自愿缴存者的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月平均收入,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且下限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昆明市主城区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上限不高于昆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7年昆明平均工资为6362.5元,上限19088元),缴存基数按规定每年可调整一次;自愿缴存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缴存基数的10%。
按照2017年的工资水平计算,如果自愿缴存者申报的缴存基数为最低下限1570元,那么每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金额为157元;如果自愿缴存者申报的缴存基数为19000元,那么每个月缴存的金额就是1900元,但是所有费用均由自愿缴存者个人承担。
自愿缴存者缴纳公积金后,使用按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执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缴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单职工30万元,双职工50万元。自愿缴存者连续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的,市公积金中心视其停缴,账户自动封存。停缴后再缴的,自愿缴存者应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启封,并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