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即日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跨行支付功能。目前支持跨行支付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齐鲁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农商银行、渤海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莱商银行共18家银行。新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可选择本人上述任意一家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转账账户。
已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可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大厅个人业务入口,通过“提取业务”--“按月委托提取变更”菜单进行转账账户变更,或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网点、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