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购房额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使用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期间的还贷总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具体的时效性规定是: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一次性付清购买二手房的,自取得过户后的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门出具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购房按揭贷款的,在还款期内都可办理,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2014年1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由产权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 额度的50%。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政策并未明确限制“需连续足额缴存多少个月”,仅对提取间隔周期有“一年一提”的规定。也就是说, 按长沙现行政策,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无论缴存时限长短都可以提出提取申请,但如果职工账户余额过少,能一次性提取到的金额也有限,再次提取则 需要12个月之后。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一位负责人介绍,长沙这一政策门槛很低,只要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其配偶)目前无房,无论是否有租房实际情况,都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2014年12月19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同样发布了租房提取公积金余额政策,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