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8月2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办法》8月20日起正式施行,参保职工年度报销限额提高到55万元。
据悉,与过去相比,新政策在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三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800元调整到900元,三甲综合医疗机构由1000元调整到1200元,市外转院由1200元调整到1800元。二级医疗机构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不变。
二是封顶线调整: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金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从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大病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也就是说,参保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从原来的42万元提高到了55万元。
三是增加“生育补助”特殊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妇女,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最高补助2500元。
四是取消个体参保报销限制: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参保缴费第7个月开始正常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即基本医疗20万元、大病保险35万元。